第三百七十三章 战争与政治的关系-《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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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有种说法,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

    春秋战国之时的兵家先贤也有同样的认识,说战起,先决于庙堂。

    意思便是说,战争是为政治服务的。

    不为围绕政治利益为目的的战争,只会劳民而伤财,得不偿失。

    为了杀戮而战争,长此以往,必会消亡。

    再下,为军争篇。

    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

    用兵的原则,将领接受君命,从召集军队,安营扎寨,到开赴战场与敌对峙,没有比率先争得制胜的条件更难的事了。

    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军争”中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以迂回进军的方式实现更快到达预定战场的目的,把看似不利的条件变为有利的条件。

    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所以,由于我迂回前进,又对敌诱之以利,使敌不知我意欲何去,因而出发虽后,却能先于敌人到达战地。能这么做,就是知道迂直之计的人。

    故军争为利,军争为危。

    “军争”为了有利,但“军争”也有危险。

    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

    带着全部辎重去争利,就会影响行军速度,不能先敌到达战地;丢下辎重轻装去争利,装备辎重就会损失。

    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军将。

    卷甲急进,白天黑夜不休息地急行军,奔跑百里去争利,则三军的将领有可能会被俘获。

    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

    健壮的士兵能够先到战场,疲惫的士兵必然落后,只有十分之一的人马如期到达;

    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强行军五十里去争利,先头部队的主将必然受挫,而军士一般仅有一半如期到达;

    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

    强行军三十里去争利,一般只有三分之二的人马如期到达。

    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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