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杜奕三人走出江城站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 整个城市,车水马龙的街道,高楼大厦,高架桥,从头顶低空轰鸣掠过的飞机。 无数的灯光起伏闪烁,就如天上消失了的星辰坠落布满了大地。 站在出站口,望着眼前熟悉的景象。 杜奕不禁心情复杂。 本来以为至少将会很多年,甚至是一生,都不会再踏足这个让他心灰意冷的冷酷城市。 哪里想到人算不如酒算。——或者说是自己深藏在内心深处的不甘不舍和呐喊。 这才短短时隔半个月时间,居然会以这种方式君临。 在十年前,一个穷小子穿着带拉链的防盗内裤,里面装着汗湿了的四千块钱学费,兜里还有三百五十六块五毛钱。 忐忑的来到这个城市。 半个月前,这个穷小子努力血拼十年,带了一身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还有两千来块钱。 灰溜溜的离开了这个城市。 半个月后的今天,这个穷小子已经有了一点钱。投资两百六十万,资助十万,买机器花了十万。 手里还有三十万加上一根金条。 再次来到这个城市。 无关爱恨,只有唏嘘。 “真特么的该死的命运!” 杜奕低声自语,看了一眼右手中指上面带着的玉扳指。 心里充满了苦涩和辛酸。 “奕哥哥,江城好大,好漂亮。” 那一栋栋以黑色天空为背景的闪光大楼,变换的字幕和图案。 摩登时髦的精致女人。 顿时牢牢吸引了孙凤,俏脸上全是欢喜:“好想在这个城市有一套小房子。” “当你厌倦繁华,才会发现返璞归真才是美丽。” 周倩之所以毕业以后选择支教,是她真的喜欢教那些山里的孩子,也特别享受灵龙湖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宁静生活。 “那是你见惯了繁华,看了很多外面的世界,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最远的城市也就是去了双河。” 孙凤显然并不认同周倩的观点:“再说我喜欢繁华,可也能安守清贫,这并不矛盾。”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