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买下整个韶山-《红警之超时空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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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韶山村的土地,在丈量之后,将直接易主,划入樊奕泽的名下,当然并不是说这个土地就是属于樊奕泽所有,而是使用权,至于年份,那就无所谓了。

    此时晚清的低价,对于这种远在县衙之外的乡村土地,地价一亩二两左右,如果是湘潭县附近,那地价每亩在三两左右。

    土地丈量实际上府衙本来就有备案,之所以还要再次丈量,主要是对种植农田面积的丈量。

    此次土地交易,樊奕泽一口气买下了韶山附近三百平方公里的土地,比后世韶山市的土地面积还要大五十多平方公里,直接延伸到湘潭县的长江边上,与湘潭县,只有一江之隔。

    总计土地面积四十五万亩,每亩地价2.5两银子,合计龙洋一百五十万。

    本次交易,是直接与湘潭县之间的交易,首付款二十万两白银,余下一百一十二万五千两白银,将于十五年内分批次结清,每年交付利息和本金共计十万两。

    这就是本次四十五万亩土地交易的内容与合同。

    湘潭县县太爷都乐歪嘴了,要知道,农田土地是值2.5两一亩,可是韶山周边,都是山川起伏,那种地方的土地,根本值不了2.5两一亩。

    如此冤大头,真的是百年难遇。

    然而樊奕泽却觉得自己一点都不亏,首先,他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了名义上的这三百平方公里的土地,还直接连接到长江。

    至于首付的那些钱,都是从巡抚家里拿来的钱,樊奕泽也一点都不心疼,更何况他身边也留下了好几万两白银,以备不时之需。

    而有了这个名义上属于自己的土地,那对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方便多了。

    发电厂,水泥厂,冶炼厂,各种初步工业,都能够建造起来。

    并且对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利,几乎没有限制,樊奕泽喜欢在这里,就能够在这里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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