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 明军-《汉家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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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战,汉家军精兵将分为三部,围三缺一,清兵的北方、西方、和东方由汉家军进攻,唯独留下南方的口子。

    此次大战,如果汉家军败了,那么什么都不必多说,马革裹尸,为国献身而已!但是,如果汉家军战胜了清兵,那么溃败的清兵只能是南逃,那么刚好明军大部跟上,把口子堵住。

    这硬骨头都让汉家军啃了,如果清兵溃败,那么这些官军“老爷”打打顺风战总是可以的吧?

    面对于望的豪气,围聚在刘景耀身边的官将纷纷倒吸凉气,不过个个又是赞叹又是服气,纷纷捶胸大叫道:“别的不行,这打落水狗正是咱家的拿手好戏,于望兄弟且宽心去!”

    当然其中也不乏心中冷笑,幸灾乐祸之人:这个小小把总狂到天了!不知道天高地厚,鞑子是那么好打的吗?也好,让他冲锋在前,吃点苦头,说不定一战而溃,接下来,咱们也不用打了,直接席卷逃回去就好!料得兵备刘大人也不能说什么,要论罪,这首战就败的于望才是罪魁祸首!

    面对于望的请战,刘景耀又惊又喜,还能说什么?只是感慨道:“有于望此等忠勇之士,朝廷幸甚!大明幸甚!”

    随着于望的远去,整个汉家军的各级军官命令下达,汉家军忽然整体提速,只见那些战兵纷纷大步流星,犹如一股行进中的钢铁龙卷风在飙进,不久就把后面的明军大部远远抛开,再等一会儿,连个影子都看不着了。

    看着汉家军绝尘而去,温高建骑在高头大马上沉吟不语,他身边的一众家丁也是结舌瞠目,不能置信。在如今的大明官军里,有寻靠山的,有寻发财的,有寻升官的,竟然还会有自己寻死的?

    在温高建旁边的家丁中,他们是一色披着便帽连网似的水磨铁帽,或是高钵式六瓣明铁盔,都有铁叶护项,身或穿着圆领对襟的恺甲,又或穿着红布铁甲,甲叶内露出的布料都是红色。

    他们的盔甲在整个卢龙境内来说,当然是最好的。不过他们这些守备军比起边镇中的战兵营又差远了,在各营中那些游击将军,参将,总兵,巡抚统领的战兵中,他们的家丁盔甲更好,造价一个比一个高昂。

    此时一个家丁低声的对温高建道:“这个于望,莫非是失心疯了?咱大明官军逢遭大战,莫都不是要求人越多越好,人越多越安全,他反而率领本部单独出击,怕是要吃大大的苦头!”

    这个家丁全身甲胄,武装到牙齿,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簇新的铁甲披挂,脚下又是套着马靴,腰间一柄宽背的腰刀上垂着一尺来长的赤红流苏随风飘荡,这身打扮,当真是人马如龙。

    此人叫温哥华,却是温高建家世代的家生子,从小陪伴着温高建一起长大,可谓是温高建心腹中的心腹,亲信中的亲信,那么他一身豪华的装备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哥华!和鞑子兵作战不是开玩笑的事情!”温高建心思电转:“如果鞑子兵是那么的好打,那么哪里来的我大明战兵营的屡战屡败?鞑子也不会次次轻易入关劫掠了!”

    “此战,不论胜败!总之你听我号令行事!那个于望可以把手下的兵丁视为无物,可以统统葬送,咱可不能!你率领的三百家丁可是我老温的仅有家底,唯一的种子!只要你们还在,那么我这个守备的位置就稳如泰山!不能在这一战里就轻易的拼光了!”

    “属下明白!”温哥华心领神会,低声笑道:“接下来小的必定会察风观色,以保存实力为要务,如果这战打胜了,那么我们实力保留的最多,到时候争功说话声音也大,如果打败了,那么有了这底子,也不愁以后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孺子可教也!”温高建赞赏的点了点头,又道:“真的吃不准这个于望有什么底气,如此狂妄?万一,我说的是万一,这于望取胜了,那么倒也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以后一定要重重接纳才是!”

    “大人英明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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